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3〕3号)第十二条规定,“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范围包括科研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或劳务支出。而工会经费属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拨缴的经费,不列入工资性支出范围。因此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应在科研项目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中列支。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3〕3号)第十二条规定,“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范围包括科研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或劳务支出。而工会经费属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拨缴的经费,不列入工资性支出范围。因此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应在科研项目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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