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互动 > 财政知识库 > 财政业务
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中,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列支在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里?
2025-01-08 10:40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3〕3号)第十二条规定,“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范围包括科研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或劳务支出。而工会经费属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拨缴的经费,不列入工资性支出范围。因此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不应在科研项目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中列支。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