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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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规[2021]3号)第二点规定,本通知印发前审批的逐年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的养殖用海项目,在本通知有效期内按照上款调整后的标准征收相关年度的海域使用金。通知有效期内征收的海域使用金才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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