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是否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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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仍旧执行,粤财基〔2000〕18号文未尽事项,请按照《关于配合做好省级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投审函〔2014〕4号)、《关于做好省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投审函〔2016〕1号)等文件执行。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研究上述文件是否修订。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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