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次品处理应区分残次品出现的情况分类进行处理,对于正常范围内报废的残次品,对该部分残次品不做后续成本分摊,全部生产成本计入正常产品中。如残次品可以出售或经加工后能够正常出售,则应确认相关产品成本或后续加工成本等。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