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大学生可以在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做继续教育,在校期间可以不进行继续教育。
2.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属于信息采集对象,请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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