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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使用非税收入票据?
2024-09-02 11:43     来源: 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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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由执收单位向缴费人开出票据,作为缴费入账凭证。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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