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汕尾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公众对《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联系人:蔡政阳
电话:0660-3343135
邮箱:sw668808@163.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10号汕尾市财政局办公楼
邮编:516600
附件:1. 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
—————————————————————————————————————————
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的结果反馈
汕尾市财政局于2024年2月2日在汕尾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18日止。截至公告期满,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