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源建设是地方化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汕尾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抓开源增收,构建完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充分调度各方力量,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0.78亿元,同比增长4.52%,增速排名全省第4位,财政收入实现“半年红”。
多渠“聚财”,做大“财政蛋糕”。加强财源建设是保障发展的“源头活水”。今年以来,汕尾紧盯“税源、资源、能源”3个重点财源,加强发改、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统筹协调,深入重点财源项目一线,协调解决财源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并鼓励引导市投控公司等国企发挥支撑带动作用,保障财源项目及时转化为财政收入。
税源方面,汕尾深入推进税收共管共治,系统施策挖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增收,促进税源转化财源。今年上半年,汕尾实现制造业税收同比增长5.49%、批发零售业税收同比增长3.96%,推动重点企业税收及时入库。
资源方面,汕尾加大海砂、工程余渣、土地等政府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好工作计划,确保资源及时转化财源。今年上半年,汕尾实现埔边储备用地项目土砂石余渣处置收入1.47亿元,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23亿元,同时谋划储备了一批优质土地、海砂、采石场、城市广告经营权等资源性项目,将为后续非税收入提供有力支撑。
能源方面,汕尾加大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公共充电桩等能源项目谋划储备,探索推进能源开发竞争性配置和经营权有偿使用,促进能源转化财源。其中,分布式光伏、公共充电桩等项目预计将在下半年完成创收。
理顺机制,当好“理财管家”。健全体制是提升发展效能的前提和基础。汕尾进一步完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财政工作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的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周专报、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重点财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年度财源建设工作目标,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财源建设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效化”。由发改、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国资、住建等9个责任部门和6个县(市、区)签订2024年财源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年度财源建设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汕尾研究制定年度财源建设工作奖励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分解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奖励,提高各单位完成财源建设任务的积极性;对于未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单位,实行约谈提醒、书面检讨等惩罚措施;对于约谈后仍未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单位,提请市委审计委员会加强审计监督,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综合考核和干部实绩考核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