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管理水平,11月3日,汕尾市财政局举办财政资金管理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法律顾问、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杨志坚律师和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罗妙华副教授对财政资金管理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汕尾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杰雄同志主持培训会并讲话,市直各单位分管财务或政府采购业务的分管领导、财务科长(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共32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杨志坚律师和罗妙华副教授分别就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业务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在互动环节中,大家分别就政府采购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上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杨志坚律师和罗妙华副教授逐一进行解释答疑。叶杰雄同志强调,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认真履行好部门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好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业务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