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2023年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增补人选)的公示
(增补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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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我市2023年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增补人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邓华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汕尾市评选推荐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月10日至1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晓仪
联系电话:0660-331355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10号
邮编:516600
附件:邓华同志事迹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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