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公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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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汕财采购〔2022〕28号)有关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的各采购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互评方式进行信用评价。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接收的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评价汇总结果公开。具体见附件《2023年度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结果公告(第二期)》。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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