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全面提升,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7亿元,增长11.67%,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现将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局党组不断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全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落实好“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学习会28场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场次,其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8场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宣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领悟,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和思想根基。加强注协行业党建工作,召开行业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属下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精细抓,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专题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市财政局每年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理论学习培训。一是市委宣讲团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为全局干部职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学细悟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二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幕、宣传海报、银行网点公益广告等多种媒介,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象化、具体化。三是组织局70余名党员赴惠州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播放专题片、开展现身说法,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邀请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局法律顾问郭智明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意识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五是组织市财政局127名公职人员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2024年全局学法考试完成率及优秀率均达100%。六是在采购、财会、资产管理、非税等多方面召开各种业务培训、座谈走访、工作调研等,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及财政业务水平。
2.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为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印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中共汕尾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汕尾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等。
3.开展机关文化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学习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形式多样、富有财政特色的活动,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知识竞赛活动,激发财政干部团结奋进、赶学比超、争先创优工作热情。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在挂驻村开展“绿美工匠植绿汕尾”主题种树比赛活动。三是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举措,积极推进职工书屋的建设管理,提升财政综合素质。2024年,市财政局职工书屋被确定为省职工书屋。四是积极参加市直机关青年学习小组课题调研大比武活动,市财政局荣获三等奖,激励青年干部立足岗位提素质强本领。五是开展财政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读书分享会,30名青年干部通过分享读书心得、畅谈读书体会,在典型事迹中实现共同成长、互相促进。六是通过传统节日举办“三八”妇女节插花活动、“六一”儿童节亲子研学活动及重阳节退休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营造温暖和谐的集体氛围,打造“温暖财政”。
(二)坚持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
1.深化财政普法,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认真执行人大会议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统筹财力集中力量办大事,支持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和民生事业。并通过每年预算编制会议,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预算法治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基础,以广东省财政厅陆续出台的20余项制度、办法,以及我市创新出台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框架模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清单》为配套的“1+2+N”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助推政采制度规范化,并通过升级打造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乡村振兴馆-汕尾馆、全面推广电子保函、远程开评标工作和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2024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省第5名,粤东西北第1名。三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列入局党组学习内容,2024年9月局以党组会形式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提高市财政局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会计行业安全防范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业秩序,进一步为我市会计行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
2.深化财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保证执法质量。2024年共组织39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截至2024年底,市财政局持有执法证书人员共67人,占全局在编干部比例超50%。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市财政局的应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政府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四是精心组织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参加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2023年全市案卷评查结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五是为配合司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登记制度,及时组织市财政局执法人员在广东干部网络学院、省财政厅财学平台等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如实记录市财政局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截至6月底,市财政局执法人员已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六是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市财政局涉法事务处理,为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等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2024年共出具律师顾问合同审核80份,推进市财政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3.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深化落实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出台《汕尾市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实施方案》,鼓励县(市)财政集中财力壮大发展,推动省级资金、指标、库款直达所有县(市),加强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往来清算,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二是探索推进财政资金“补改投”改革,出台《汕尾市部分财政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实施方案》,设立汕尾市“补改投”项目管理平台,通过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有效积累公共资产,壮大基层财政实力,促进我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完善财政投融资机制,构建政银担协同支农机制,广引金融“活水”,引入省财政厅农业担保公司,针对性制定担保产品,持续放大政银担协同支农助农效应。推行“财政金融联动”,积极拓展“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等。四是扎实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制定《汕尾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等系列配套文件,举办专题培训,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2024年以来共批复1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五是持续攻坚推进投资评审改革,修编《汕尾市政府投资项目估算造价指标》,制定《汕尾市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复核实施细则》和《汕尾市财政局投资评审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更加透明公开,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六是规范涉案财物和罚没财物管理,成立“汕尾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制定《汕尾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对市级执法机关依法取得的涉案财物和罚没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有效提升政府资源统筹效益。
(三)以法治建设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
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保障扎实有力,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1.聚力挖潜增收,财政收入稳健增长。2024年市财政局持续健全财源建设体制机制,大力盘活政府性资源资产,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推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健增长。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27亿元,增长11.67%,增幅排名居全省第1名。
2.全面节支保重,重大决策落实见效。为积极应对财政支出压力,市财政局坚持“有保有压”,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18亿元,有力保障全市“三保”“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3.坚决牢守底线,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市财政局坚持“可持续”原则,高度关注财政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出台《汕尾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及《市本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按月统计各县(市、区)“三保”支出情况,确保基层财政不发生运行风险。三是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扎实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及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市直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工作,切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对加快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财政局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市财政局法治部门工作的人员配置与当前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等方面能力仍较为薄弱,亟需要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不够,缺乏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二是法治学习的思维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干部职工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联系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开展研讨深度不够、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加强。在法治宣传内容和方式上仍相对传统,往往局限于常规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具有财政特色的创新性普法活动还需进一步加强。加上部分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中,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往往导致宣传效果不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市财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进一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财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财政普法,创新普法手段。围绕《汕尾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好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各种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好省、市各级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财政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执法队伍。
汕尾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