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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2021-08-02 09:04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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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公告〔2021〕6号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

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pdf

相关文章:

2021年8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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