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科教〔2021〕61号
汕尾市农业科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45号)要求,现下达你院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60万元(详见附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此项资金请列入2022年支出,待2022年预算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支出。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使用效益,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1.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xls
2.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