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科教〔2022〕1号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建设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77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14983.86万元(具体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205教育支出”相关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单位抓紧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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