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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2-04-22 12:55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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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财资环〔2022〕20号


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1〕132号)和市林业局《关于汕尾市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汕林函〔2022〕165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   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持续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惠林政策,有效分散林业生产经营风险等方面。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省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金〔2020〕26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详见附件),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表(不含省级部分).xls

  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


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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