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汕财建〔2023〕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2〕85号)和《关于要求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304.8万元(其中:市城区35.2万元,海丰县118.4万元,陆丰市151.2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中央资金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各单位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2〕85号).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