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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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政府采购实践,我局梳理形成了《汕尾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供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采购人对照参考。
《汕尾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是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的梳理,未穷尽所有职责事项,仅供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本清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如遇调整,各采购预算单位应及时按照规定调整,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汕尾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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