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共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汕尾市监察局(汕尾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是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市纪委机关内设职能部门14个,派驻(出)机构8个,工作基地管理中心1个;市党廉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委巡视联络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挂靠在我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机关编制内干部职工59人,退休干部21人,政府雇员41人;派驻机构编制内干部职工56人(今年底完成改革工作,实行统一集中办公);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事业编制6人。市纪委领导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其他常委5人,市监察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市预防腐败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741.3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70.54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比2015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7.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6%;其他收入103.7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720.0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300.02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市纪委办案工作基地建设项目持续建设,增加了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2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912.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基本支出用于:公务日常开支;项目支出1807.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主要用于市纪委办案工作基地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7.59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5万元,增长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持平,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4.59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9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6.59万元,增长1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纪委机关保留车辆19台执纪执法车辆,一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车辆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二是保留车辆车况较旧,车辆维修、油料消耗相对增加;从而增加了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决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3%。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9个,共86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