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汕尾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职能
中共汕尾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构,部门性质为党的机关。工委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教育科。
主要职能: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5.督促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市直单位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6.负责党代会、人大会、市直单位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公务员9人,后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8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24.71万元,与2015年度211.87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84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二是发放车改补贴;三是发放住房补贴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7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2.9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1.12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支出;二是发放车改补贴支出;三是发放住房补贴等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22.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基本支出用于: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二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四是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五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直机关工作委员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02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48万元,下降6.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零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69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1.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零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31万元,下降5.45%。
3.公务接待费决算1.3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8.95%。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6个,共46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17万元,下降12.78%。
中共汕尾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