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市编委《印发〈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机编〔2015〕35号)、《关于印发〈汕尾市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汕机编〔2015〕46号)和《关于设立汕尾市工商局信息服务中心的批复》(汕机编〔2016〕40号)文件要求,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内设10个机构,下辖直属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海湾分局、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侨分局;汕尾市工商局信息服务中心,汕尾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加挂汕尾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的管理工作,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市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3、组织指导对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4、承担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信用预警等服务。
5、承担对流通领域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和市场交易风险防范,建立并实施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6、负责拟订便利营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经营模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后持续健康发展;协助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开展有关工作,统筹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
7、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有及关服务行为,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8、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益广告的规划和有关管理,组织广告业统计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1、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2、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13、负责消费维权及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市流通领域商品及有关服务抽查检验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网络体系建设,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共治。
14、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做好与司法的衔接工作。
15、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工商系统干部培训、素质教育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工商系统规范化建设和全市工商部门行政效能、行政行风建设,统筹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1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15人,其中:行政人员98人,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49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46.6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65.49万元,下降26.49%。主要原因:2016年我单位由省垂直管理转变为地方管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大幅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8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57%;其他收入44.8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61.5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60.35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由省垂直管理转变为地方管理,人员经费减少年终奖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228.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68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59%,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项目支出543.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41%,主要用于:一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三是执法办案专项;四是信息化建设;五是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六是组织事务;七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5.03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5.4万元,下降32.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6.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7.27%,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6.9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培育便利营商环境与后续监管德国培训班,我局按照预算安排,经申请和审批,由1名同志参加该次培训;2015年由于我局无出国(境)培训、学习等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所以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对比2015年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1.14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4.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零元,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14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43.61万元,下降41.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同时加强车辆管理。
3.公务接待费决算26.98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8.39%。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31个,共2,258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8.7万元,下降24.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的政府采购金额7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