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是政府行政部门,是根据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分局等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汕机编【1993】34号)设立的。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依法在辖区范围内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红海湾公安分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政工室主任1名;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东洲派出所所长1名、教导员1名,白沙湖派出所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主任科员7名、科员22名、办事员3名。
截至2016年底我局实有政法编制数38人,职工5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43.7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9.99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二是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三是户籍窗口等非税收入99.92万元(已上缴国库)。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8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0.43%;其他收入99.9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43.7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329.99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增加了经费支出;三是上缴单位各项行政收费。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4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3%。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615.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务经费;项目支出427.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主要用于:一是公安各项职能工作支出;二是各种专项行动打击工作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9.5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下降(增长)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分局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的业务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6.5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9.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1万元,下降0.3%。
3.公务接待费决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2%。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35个,共375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