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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2017-11-11 00:00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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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部

(1)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部内设办公室、社会文化艺术科(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市场与产业科、新闻出版与版权科、广播电视电影管理科、文物科、财务人事科等7个职能科(室)及1个直属单位。

(2)工作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拟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动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管理市重点文化设施,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及卫星电视接收持证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实施和管理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负责印刷业、复制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图书馆、博物馆事业,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等有关工作。管理文化工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艺术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训,指导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和艺术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制订出版市场管理措施,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机构和直属文化事业单位。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

汕尾市博物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征集、收藏、保管和研究文物、标本、文献;举办各类展览,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局“三定方案”,我局核定行政编制总数23名,实有人员总数21名;直属单位汕尾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核定行政执法编制总数9名,实有人员总数9名;无编外聘用人员情况;共有离退休人员16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32.8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02.45万元,下降52.99%。主要原因:减少中国(汕尾)民间文化艺术馆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8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3.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353.0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6.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64.2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320.09万元,增长30.6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2.0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8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8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31%。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607.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11%,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89%,主要用于:参加深文博会、参加省民间潮乐及客家山歌大赛、参加省少儿艺术花会、参加省幸福广东和谐家园文化节、版权管理经费、博物馆经费、农村电影2131工程经费、对外文化交流经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经费、会议费、扫黄打非经费、送戏下乡及节日文艺活动演出及稀有剧种创新经费、文物保护经费、执法成本费用、组织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经费、深莞惠汕河文化志愿流动大舞台巡回展演活动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35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与2015年度均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53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9.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79万元,下降8.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3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决算3.82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0.93%。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8个,共170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0.78万元,增长32.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召开会议、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较多。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2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春满汕尾——文化进万家系列文化活动”, 11月18日至23日,成功举办“善美之城·创文之光—汕尾市第五届文化惠民活动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我局还组织文艺演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进工厂,举办以“同创文明城市  共建善美之城”为主题的汕尾市创建文明城市文化志愿服务“五进”文化系列活动,举办“南粤木棉—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展演”、“和谐家园·因爱凝聚—汕尾市文化志愿者禁毒宣传文艺”演出、“温暖‘童’行·路相伴—庆祝六一联欢活动”等文化活动,成功举办2017新年音乐会

(二)不断提升文艺创作水平

    一是成功举办第二届广东省(汕尾)“马思聪杯”小提琴邀请赛。

141名来自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小提琴选手在经过两天的紧张较量后,分别决出儿童组、少年组、专业组的金、银、铜奖67名,其中金奖7名、银奖22名、铜奖38名。10月份,汕尾市被省音协授予“广东省小提琴之乡”。

    二是成功举办汕尾市首届少儿艺术花会。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妇女联合会于6月18日举办了“红海之星——汕尾市首届少儿艺术花会”.

三是开展戏曲剧种普查。我局于3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动员暨培训会,部署布置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地方戏曲剧种现状,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重要决策依据,从而推动我市地方戏曲进一步传承发展。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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