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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7-11-11 00:00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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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汕财库[2017]10号),现予公开2016年度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汕尾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工作部门,本部门下设办公室、综合信息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就业促进科、培训教育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劳动监察科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等16个科室,下属有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市干部培训中心、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等3个非独立设账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不包含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技工学校、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等3个独立核算设账的副处级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承办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工资分配实施宏观调控。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做好政府奖励、表彰协调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的呈报及办理工作。做好市直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务员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选工作,承办科以下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政治审查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查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

13.负责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岗工作人员9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财政供养)68人、借用人员7人、劳务雇用人员16人;退休人员(财政供养)19人。在岗及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数共87人,实行全额拨款。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主要是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高技能人才培训、劳动者权益维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随军军转干部家属安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公务员招考及培训、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及评审、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考试、社保扩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伤认定调查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工作、社保信息公开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收入合计3405.2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70.66万元,下降37.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减少对高技能项目及人力资源市场项目建设的投入。2016年度收入决算中:财政预算收入3207.5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4.19%;其他拨款收入197.7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合计208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3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0.23%,比上年度增加34.1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人员费用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830.0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9.77%,比上年度减少15.93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高技能项目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38.96万元,比2015年减少17.35万元,下降30.81%,其“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3.99万元,该项目开支是按国家外国专家局核准(外专培核字(2016)50171号)和市委组织部(汕组干训[2016]64号)的通知,参加的培训项目,参加培训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保存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2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15.21万元,下降59.86%,减少支出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节省了公车费用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7万元,接待批次133个,比2015年度减少6.13万元,下降19.83%;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节省行政成本。

附件:2016年度市人社局决算批复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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