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负责科技服务的部门,本部门包含汕尾市科技情报所预算内容。
汕尾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能:
1、开展与中国科学院的“院地合作”工作,促进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2、研究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高生产力的对策。为政府提供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咨询研究服务,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调研报告。
3、归口协调管理全市各县(市、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镇技术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4、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技术、融资、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应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5、受市科技局委托,协助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受理、形式审查及后期监理工作,同时对我市科技成果登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工作。
6、组织、协调企业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协助对科技统计工作,管理技术经记人队伍,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7、承担科技成果推广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企业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协助对科技统计工作,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技术、融资、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应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三公经费”预算数1.3万元,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3.7%。减少的原因: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下降3.7%。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万元,包括: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0.6万元,差旅费2万元,手续费0.4万元,维护费0.5万元,接待费1.3万元。
2. 政府采购预算0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