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是专门负责台湾同胞接待和宣传工作的基层组织部门。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
1、负责对台湾渔民的宣传、调研和服务接待工作;2、协调台湾渔船停泊点相关部门对台工作和台湾渔民工作,并提供工作便利条件;3、协调处理台船海上突发事件;4、负责上级对台工作部门及台湾渔船停泊点相关管理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8人,临工2人。退休人员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2.4万元,占总支出的76%,比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24%,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26%。主要是:预算台胞联络宣传、座谈联谊、台湾渔船服务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台湾渔民事务工作站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元,水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燃料费1万元,会议费0元等费用。
2、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元,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0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等。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