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是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本单位不包含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
贯彻上级工作方针政策,拟订资产管理经营的措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组织本系统的资产清查、年检登记、统计汇总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对资产的有效管理,加强财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在综合授权范围内进行资产的调配和处置;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资委通报国有资产情况;承担市政府融资平台建设。中心设办公室、资产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三个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10人,临工0人。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履行投资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股东职责和市政府授权管理的财政经营性专项资金股权投资股东的职责、做好厦深铁路“统贷统还”代理融资还本付息、推进资产包款项回收工作、继续管理市国资委授权的市直45家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等工作,承担市政府融资平台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6%,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占总支出的89.94%,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