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办公室、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汕尾工作站、生物测定室、化学室、中药室、食品室。主要职能:
1.依法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综合上报和反馈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公告信息和有关数据。
2.开展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质量标准和方法等科研工作。
3.指导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有关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本市各县、区食品药品快检室的业务技术工作。
4.承担部分医用材料、药用包装材料等产品的检验检测任务。
5.接受委托检验和提供检验技术服务。
6.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收集、调查、评价、反馈和上报;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7.开展相关技术认证、技术审查等服务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29人,临工7人。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全市药品检验工作。
2.做好食品、化妆品检验资质申报工作。
3.做好检验检测项目扩项工作。
4.开展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开展药品科研技术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3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3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8.1万元,占总支出的88%,比上年增加61万元,增长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12%,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万元,下降4.76%;
4.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