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在汕尾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汕尾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汕尾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税收收入增幅排在全省前列,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2725万元(快报统计数,下同),完成年度预算(代编,下同)的104.52%,比上年增收55048万元,增长14.97%,其中: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78138万元,比上年增收45849万元,增长19.74%;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44587万元,比上年增收9199万元,增长6.7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2%。
按收入项目划分。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751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46%,下降3.62%;企业所得税收入303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65%,增长27.11%;个人所得税收入86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84%,增长12.55%;资源税收入2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50%,增长20.97%;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02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86%,下降0.82%;房产税收入125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79%,增长22.85%;印花税收入67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88%,增长24.87%;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52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34.54%,增长71.45%;土地增值税收入290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47%,增长52.19%;车船税收入53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09%,增长2.45%;耕地占用税收入223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8.08%,增长30%;契税收入518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08%,增长43.19%。非税收入:专项收入480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76%,增长0.8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1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3%,下降17.23%;罚没收入165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1%,增长2.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80万元,增长936.3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5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2.76%,增长38.07%;捐赠收入72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3.23%,增长157.7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6%,下降33.46%;其他收入271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4%,增长5.24%。
分区域看。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748万元,增长10.61%;市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84万元,增长16.86%;红海湾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9万元,下降3.36%;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万元,下降32.92%;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04万元,增长73.35%;海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598万元,增长11.36%;陆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87万元,增长15.57%;陆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53万元,增长10.17%。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191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12%,比上年增支293175万元,增长13.1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八项支出共完成1936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87%,增长6.65%。
按支出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9.84%,增长20.63%;国防支出560万元,增长91.78%;公共安全支出1293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3%,增长10.19%;教育支出4980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52%,增长21.96%;科学技术支出531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81%,增长16.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7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6.11%,增长21.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1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97%,增长6.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9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8%,增长1.18%;节能环保支出581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6.1%,增长54.33%;城乡社区支出3130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1.83%,下降19.82%;农林水支出3229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8.21%,增长66.39%;交通运输支出676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4.99%,增长90.7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4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42%,增长4.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2.45%,增长20.7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6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13%,增长31.06%;住房保障支出275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4%,增长50.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4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3.43%,增长27.07%;其他支出96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09%,下降73.74%;债务付息支出18435万元,增长46.5%;债务发行费支出5万元,下降97.06%。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上解等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1)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7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6%,比上年增收12445万元,增长10.61%。其中,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73116万元,比上年增收11572万元,增长18.8%;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56632万元,比上年增收873万元,增长1.57%。
按收入项目划分。税收收入:增值税收入187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6%,下降17.09%;企业所得税收入107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86%,增长27.46%;个人所得税收入27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01%;资源税收入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40%,增长166.67%;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5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77%,下降7.74%;房产税收入35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8%,增长0.03%;印花税收入19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32%,增长1.02%;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35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93.42%,增长106.51%;土地增值税收入80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68.6%,增长181.06%;车船税收入11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9%,增长1.36%;耕地占用税收入1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0.86%,增长68.52%;契税收入151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86%,增长56.98%。非税收入:专项收入192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7.35%,下降9.2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3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1%,下降12.55%;罚没收入4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22%,下降36.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0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07倍,增长39.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8%,增长56.34%;其他收入118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6.86%,增长38.55%。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06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4%(部分资金因下拨县(市、区),没有计入市级预算支出,列入市补助科目反映),比上年增支8807万元,增长1.87%。
按支出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61%,增长22.23%;国防支出470万元,增长235.71%;公共安全支出449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21%,增长4.25%;教育支出445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3%,增长51.33%;科学技术支出376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4.6%,增长0.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9%,增长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32%,下降0.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0.99%,下降22.49%;节能环保支出252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2.33%,增长178.47% ;城乡社区支出1116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3.21%,下降30.55%;农林水支出17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5.69%,下降1.96%;交通运输支出195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75.75%,下降27.6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8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67%,增长172.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1.64%,增长55.9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4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4.05%,增长318.53%;住房保障支出58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2.23%,增长12.8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3%,下降5.25%;其他支出7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2%,下降59.57%;债务付息支出12240万元,增长46.11%。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各项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和补助县(市、区)等支出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79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代编)的129.97%,比上年增收290640万元,增长40.5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910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代编)的223.81%,比上年增支421408万元,增长89.72%。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债券转贷收入(53000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等支出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3)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90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3%,比上年减收44211万元,下降9.54%。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56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7%,比上年增支179792万元,增长67.62%。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债券转贷收入(350562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等支出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含市级、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收入完成231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代编)的188.7%,增长82.9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汕尾市红草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上缴利润增加以及海丰县产权转让收入增收。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代编)的118%,增长85.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以收定支,由于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略有结余。(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5)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9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80%。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1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13.73%。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略有结余。(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6)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947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比上年减少154042万元,下降2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2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8935万元,增长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7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比上年减少2028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落地实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实际包含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基金收入),下降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6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比上年增收21051万元,增长3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9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比上年增收6296万元,增长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45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比上年增收12795万元,增长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比上年增收1263万元,增长3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1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比上年减少1568万元,下降28%;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2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比上年增收64万元,增长2%。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441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比上年减少142679万元,下降2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72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4254万元,增长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2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比上年减少1769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实际包含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基金支出),下降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6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比上年增支12567万元,增长2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59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比上年增支213万元,增长0.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58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比上年增支7371万元,增长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下降1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比上年增支549万元,增长40%;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1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比上年减少430万元,下降8%。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正常,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0633万元,累计结余481478万元。(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7)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代表建议有关情况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2018年预算草案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包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发展质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大乡镇综合保障经费扶持力度等内容。市财政局对市人大和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及时梳理归纳,积极采纳,并在预算编制执行中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市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共21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8件,主要涉及医疗卫生、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着力解决代表们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部承办件已按照要求按时答复完毕,圆满完成了2018年议案建议的办理任务。
(六)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1.坚持增量提质,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财政主业主责,积极组织收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动财政收支增量提质,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一是强化收入征管。把抓收入摆在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的核心位置,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加强财税收入分析,及时监测分析财税收入形势,积极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分片抓收入”制度,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努力克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全市财政收入总量稳步提升。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2725万元,增长14.97%,税收收入278138万元,增长19.7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和税收收入增幅分别排在全省第1位和第2位。二是优化收入结构。坚持落实减税降费与依法增收相结合,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2018年全市非税收入比例为34.2%,比上年下降2.6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5亿元、海陆丰革命老区各项扶持11.1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3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支出管理,调整和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和资金拨付程序,合理控制库款规模,抓好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19131万元,增长13.17%。
2.坚持服务大局,支撑重大战略实施。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一是支持“三大抓手”。全市投入322913万元支持优化中心城区对外交通,支持汕马路、汕遮路、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支持完善红草高新区等园区的路、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园区扩容增效;支持推进翠园街、文明路、海滨大道至金湖路等市政道路升级改造。二是支持打造城乡、社会、政务、生态“四大环境”。全市投入245195万元支持打造“四大环境”,支持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整治、“创文”、“创国卫”和政务环境整治,助推陆丰禁毒重点整治“摘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力度,支持推进品清湖蓝色海湾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汕尾营商环境。三是涵养和培育税源。全市投入22554万元支持“三大产业”发展,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产业落户和“四上企业”培育,落实产业共建财政奖补、创新驱动、制造业升级改造、扶持外贸发展等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综合运用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融资再担保等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认真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免负担150032万元(其中:税收12513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7268万元、政府性基金7634万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财力下沉,支持抓基层强基础,市级财政投入10.2亿元支持县(市、区)社会事业发展和基层保障,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制定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3.坚持民生优先,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健全民生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支持补齐民生事业短板。2018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957766万元,增长12.2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72%,财政惠民力度进一步增强。一是助力教育“创现”。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两相当”、“强师工程”等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市投入教育支出498080万元,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和提升教学质量、教师素质,推动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城区、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等4县区荣获“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称号。二是筑牢底线民生保障网。落实民生保障提标扩面财政政策,分别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低收入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945万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城区医疗集团和中山大学深汕中心医院建设,推进县级医疗急救体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和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落实计生各项扶持政策,支持打好医疗卫生攻坚战。四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市投入农林水支出322956万元,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农业保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等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市投入37730万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五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市安排扶贫资金60795万元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对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有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六是支持文化补短板。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投入,重点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到227.2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七是支持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全市财政分别投入97805万元、283477万元全力保障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支持办好民生实事。
4.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积极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统筹推进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公开;推进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和省财政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强化人大对预算管理的监督。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和财政资金项目库改革,研究建立备选项目库,滚动编制2018年至2020年市级中期财政规划,实现项目库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配合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省的部署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事权划分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工作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过程等环节延伸,开发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绩效管理与财政业务高度融合,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评价试点。四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继续推广公务卡使用,在全市全面推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本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是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按照中央和省的改革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划转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衔接平稳有序推进。
5.坚持规范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围绕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一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继续调整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强化支出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和考核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沉淀资金盘活力度,对按规定应收回的存量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全市共盘活各类财政存量闲置资金243662万元。三是提高政府投资评审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级评审制度和重大项目会审制度,着力提高评审效率和评审质量。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扩大采购人自主权,积极推广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实体店采购方式,学习对标深圳先进经验,推动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专项治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效益。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分类管理和绩效管理,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风险,制定《汕尾市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汕尾市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加强债务动态监控,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七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清理清查,严把资产处置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此外认真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稳步推进财政票据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6.坚持能力建设,提升财政服务能力。把财政服务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动行政效能提速和服务质量提升。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政业务和专题培训,推动财政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改进服务作风,提高财政服务效能。四是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2018年,我们凝心聚力,真抓实干,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税持续增长后劲不足。我市产业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新引入的项目尚未形成新的增长点,同时受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税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和后劲不足,收入的增长主要靠土地出让产生的一次性收入推动,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以及各项民生事业等新增支出需求持续增加,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矛盾不断加剧。三是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预算单位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缺乏主动性,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理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扶持产业发展、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等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9年我市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实体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结余资金调入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市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9年全市预算草案(代编)
1.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代编)
按照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41550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388321万元(按剔除深汕特别合作区后的可比口径)增长7%,加上税收返还、省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158778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03286万元。减去省专项上解20550万元后,全市可统筹财力1982736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982736万元,比2018年代编预算数1850668万元增长7.14%。(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1)
2.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代编)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790101万元,加上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6773万元、上年结转3169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28565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7701万元,调出资金373007万元,年终结余37857万元(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3)。
3.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代编)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777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89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1676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92万元,调出资金4184万元。(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5)
(三)2019年市级预算草案
1.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2以及附件8)
(1)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9年市级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1388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29748万元增长7%。
(2)2019年市级财政可统筹财力。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83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10994万元,省转移支付补助21490万元,县区上解收入738万元,调入资金2084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90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3400万元),上年结转14304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2653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74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73269万元增加4140万元,增长0.8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7409万元,减去专项上解省支出4939万元,减去援疆援藏专项上解省支出373万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1031万元(其中城区体制补助531万元、红海湾财政困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00万元),减去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上解支出3080万元,市级可统筹财力467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1874万元增加16112万元,增长3.57%。
(3)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67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1874万元增加16112万元,增长3.57%。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3619.5万元增长17.76%,拟安排:人员支出206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08.1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374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列绩效奖金和国家调资5796万元,税收征收经费比上年增加8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2799万元);
——国防支出360.6万元,属科目调整后的新增支出。拟安排:人员支出1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8.6万元,专项经费支出8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404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906.7万元增长12.65%,拟安排:人员支出172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77.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911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000万元、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经费1310万元,禁毒专项整治经费比上年增加9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3502万元);
——教育支出441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207.8万元增长7.13%,拟安排:人员支出1861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8.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466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镇级党校培训市级补助经费714万元,教育创现奖补经费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220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3753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312.5万元增长76.12%,拟安排:人员支出4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6.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692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经费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国库电子支付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4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比去年增加8215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9744万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30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7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353万元增长32.58%,拟安排:人员支出176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4.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36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宣传专项经费500万元,网络舆情分析安全管理系统及宣传服务经费400万元,文艺活动专项经费400万元,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专项经费300万元,大数据+文明创建系统经费200万元,村(社区)环境整治经费比上年增加755万元,汕尾市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比上年增加3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92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7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2361.3万元下降2.26%,拟安排: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59万元,抚恤费700万元,职业年金4000万元,人员支出390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39.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397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资金因革命老区优惠政策比上年减少10010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补助比上年增加3400万元,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级补助[低保]比上年增加320万元,残疾人生活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上年增加2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314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73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6835.5万元下降40.99%,拟安排:人员支出1591.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3.2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33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593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3569万元和市级区域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3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因革命老区优惠政策比上年减少50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级配套资金因革命老区优惠政策比上年减少1600万元,创建卫生城市经费比上年增加12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57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096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784万元增长114.23%,拟安排:人员支出5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1.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024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东西两区污水处理厂及红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增加1800万元,新能源公交营运财政补贴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776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2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1093.5万元下降27.12%,拟安排:人员支出26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04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864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比去年减少138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4369万元,新增市纪委工作基地改扩建工程建设经费3000万元和市直政府投资及政府采购项目质保金2000万元,市直单位修缮费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城市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456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4640.8万元增长2.3%,拟安排:人员支出328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8.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118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884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091.5万元增长165.75%,拟安排:人员支出33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20.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4477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深圳到汕尾捷运化列车运营补贴资金3450万元和农村“四好农村路”市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比去年增加3762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517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308.8万元下降92.21%,拟安排:人员支出2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85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比去年减少6045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086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832.4万元下降77.29%,拟安排:人员支出1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2.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37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市旅游系统单位经费391万元因科目调整调剂到其他科目列支,上年结转资金比去年减少644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1138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0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5549.6万元下降22.54%,拟安排:人员支出129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8.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1010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市区耕地提质改造及占优补优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403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51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99万元下降4.1%,拟安排:住房公积金支出700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减少12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5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693.7万元下降0.61%,拟安排:人员支出1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3万元,专项经费支出532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65.9万元,属新增科目,拟安排:人员支出6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6.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490万元;
——预备费支出51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600万元增长12.04%;
——其他支出3604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384.4万元下降8.47%,拟安排:专项经费支出33036万元,预留工资性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13.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留其他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6907.3万元[调剂到其他科目列支],偿债准备金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省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5138万元)。
2.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4)
(1)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根据2019年市级国有土地出让计划(火车站片区、红草片区、环品清湖东片区等土地),结合其他基金2018年收入情况,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403571万元(已剔除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比上年预算数403423万元增收148万元。主要项目为:
——港口建设费收入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417万元,比上年10376万元减少6959万元,主要是计提比例由原来的3%调整为1%;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08万元,比上年2873万元减少1665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2069万元,比上年374358万元增加7711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省下拨)3353万元,比上年3256万元增加97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2653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7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按基建投资总额征收;
——污水处理费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2000万元增收1000万元,主要是由于城市用水量增多;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04万元(属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比上年440万元减少36万元。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3571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397万元、2018年年终结余28215万元,收入总计438183万元。
(2)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024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15235万元减少12751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主要项目为: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万元,属新增支出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72552万元,比上年169375万元增加317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417万元,比上年10376万元减少695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08万元,比上年2873万元减少16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比上年2700万元增加13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693万元,属新增支出项目;
——港口建设费支出270万元,比上年120万元增加150万元,主要用于港口航运支持系统建设支出;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665万元,比上年4239万元增加1426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社会公益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607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6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2万元;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655万元,比上年1552万元增加103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20000万元,比上年4000万元增加16000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调出资金190000万元,比上年220000万元减少30000万元,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出资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用于相对应的项目以及各项民生项目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38183万元,支出总计40248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699万元。
3.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6)
(1)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5354万元,比去年减少1846万元,主要是市鸿业服务有限公司(原交警考试场)收入3400万元、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和高速公路公司等经营收入154万元、参股红海湾电厂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收入18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金叶发展公司发行企业债的项目正在实施,项目效益要在运营后才产生,目前需要用金叶公司的收入支付债券利息,因而其参股烟草公司的利润收入留归企业使用,未能缴入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5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835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
(2)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应安排8354万元,主要用于改革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僵尸企业处置支出2835万元,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资金1919万元,调出资金34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公安部门支出缺口),用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
4.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主要收支项目详见附件7)
(1)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664122万元,比上年增加69335万元,增长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拨金增加154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增加34772万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996万元,比上年增加18744万元,增长11%,其中:保险费收入123968万元,利息收入1800万元,其他收入6022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493万元,比上年增加6770万元,增长6%,其中:保险费收入1045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733万元,利息收入24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618万元,比上年增加4992万元,增长6%,其中:保险费收入842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5695万元,利息收入49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270万元,比上年增加2323万元,增长4%,其中:保险费收入54275万元,利息收入800万元,其他收入19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9508万元,比上年增加34996万元,增长20%,其中:保险费收入6644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0863万元,利息收入1500万元,其他收入70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516万元,比上年减少1776万元,下降34%,其中:保险费收入3012万元,利息收入248万元,其他收入256万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根据省文件规定,全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40%;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656万元,比上年增加1523万元,增长37%,其中:保险费收入4156万元,利息收入1344万元,其他收入156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定期存款到期,利息比2018年增加1289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93万元,增长55%,其中:保险费收入4907万元,利息收入156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规定执行费率调整机制,将缴费比例从0.5%提高到0.8%。
(2)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14652万元,比上年增加70498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增支178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增支126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增支175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增支12625万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5996万元,比上年增加18744万元,增长11%,其中:基本养老金176826万元,丧葬抚恤补助5385万元,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8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564万元,比上年增加6352万元,增长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593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1万元,增长21%,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7298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405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0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927万元,比上年增加2983万元,增长6%,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89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6705万元,其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28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2707万元,比上年增加16875万元,增长10%,其中:医疗待遇支出169152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13555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71万元,比上年增加71万元,增长6%,其中:工伤保险待遇1028万元,劳动能力鉴定支出16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47万元,其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8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55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25万元,增长654%,其中:失业保险金1990万元,医疗保险费36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120万元,其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07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就业政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040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2%,其中:生育医疗费用支出1626万元,生育津贴支出341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二胎生育高峰期已过,2019年享受生育待遇人数有所减少,待遇支出相应小幅度下降。
(3)收支结余情况。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4122万元,支出61465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947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30948万元。
三、完成2019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财政职责,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打造发展财政,着力强化财力支撑。把稳增财力摆在预算管理的中心位置,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税源。落实产业共建财政奖补、创新驱动、制造业升级改造、扶持外贸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等财政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贴息、信用担保、税费减免等方式,推动制造业集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税源。二是抓好财税收入征管。加强经济运行和财税收入形势分析,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清理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管理,着力提高收入质量,推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做好政府性资源资产文章。综合利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资金,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强化土地收储、综合开发与出让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和政府性资源,拓宽财政收入来源。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2019年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工作,认真研究省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和海陆丰革命老区财政扶持政策,做到政策对接、项目对接、资金对接,积极争取省对我市更大的支持。
(二)打造共享财政,着力提升保障水平。把共建共享作为公共财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准发力,统筹财力解决事关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着力支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一是支持“三大抓手”夯基础。统筹财力支持滨海公路汕尾段、珠东快速路等一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进红草高新区等园区扩园增效,吸引企业落户、产业聚集;支持金鹏路等市政道路改造和市民文化中心、市区奎山公园生态修复及改造、青山仔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优化提升城市品质。二是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统筹资金支持推进“创文”、“创国卫”、扫黑除恶、禁毒综合整治、政务整治,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打造好城乡、社会、政务、生态“四大环境”。三是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持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完善财政托底保障机制,提高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底线民生项目补助标准;落实义务教育等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全力助推教育“创现”,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落实扶持就业各项财政政策,支持就业创业;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加快深汕中心医院建设;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积极落实扶持“三农”发展各项财政政策,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进新农村示范村、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打造改革财政,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对重大财政改革事项的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细化完善公开内容,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市县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管理,继续推进零基预算和项目库改革,三年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结果的应用,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四是按照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教育、社保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五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助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同时积极发挥财政的保障和支撑作用,配合支持行政体制、医药卫生体制等各领域改革。
(四)打造法治财政,着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运行秩序,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支出进度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落实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风险,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年末债务限额96.33亿元,市本级年末债务余额87.1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81.3亿元,用于市区厦深铁路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项目)。市级2019年到期需支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约25000万元(本金9500万元,利息15500万元),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25000万元。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加强对“三大攻坚战”、民生等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的动态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构建放管结合、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指导监督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健全和完善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和制度,提高财政投资审核效率和质量。六是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清理清查,做好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资产划转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七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19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数3489万元,比上年3521减少32万元,减少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103万元,减少0.19%;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53万元,减少2%。八是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协调指导、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此外,着力抓好公务用车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五)打造服务财政,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从强化自身建设入手,着力加强财政服务能力建设,增强财政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财政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业务运作流程与资金运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清正廉洁防线。三是积极开展财政业务培训,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不懈转作风、改作风、纠“四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把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附件1:汕尾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附件2:汕尾市市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附件3:汕尾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附件4:汕尾市市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附件5:汕尾市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附件6:汕尾市市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附件7:汕尾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8项基金。
5.全口径预算编制:指将全部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并实行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监督,使政府预算做到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权责匹配、公开透明。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6.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7.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指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一般公共预算如出现超收,用于化减债务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平衡。
8.中期财政规划:指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
9.零基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10.政府性债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规定,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政府或有债务。其中: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需要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政府或有债务,是指由某一或有事项引发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否会变为现实,要看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是否最终要由政府来承担。包括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1.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指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对现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调整,将属于中央并由中央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属于地方并由地方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从而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