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金〔2023〕1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2〕131号),现下达你市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地级以上市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该项指标列2022年“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算科目。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请各地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