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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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3〕51号)和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收回陆丰市24.8万元,收回城区23.1万元,下达海丰县34.1万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该项目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21 住房保障”支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请按照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
汕尾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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