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专题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信息 > 税收政策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3-10-27 11:56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现就延续实施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财政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