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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建〔2020〕11号
市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0〕34号),现就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收回此前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0〕121号)下达你区2020年农村抗震改造中央资金15.4万元。
二、请按照省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收回资金相应科目按照粤财建〔2020〕121号文列支,并在2020年度补助专款对账中反映。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0】34号).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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