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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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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汕财文〔2019〕167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22号),现提前下达你区2020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91.92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2020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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