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三批)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文〔2020〕1号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三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165号),现下达你区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三批)20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列2019年“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创建A级旅游特色村奖励,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奖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三批)项目资金明细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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