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文〔2020〕14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57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区)20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区财政部门将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该资金用于全省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及欠发达地区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重点用于校舍的日常维护,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即时危险及时消除;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自然灾害频发或出现灾情的地区,要优先用于灾后重建和除险加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