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文〔2020〕15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38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广东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此款收入列2020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201学前教育”相关项。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金由省财厅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各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尽快将资金下达非财政省直管县(市)。
二、请你区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