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专题 > 乡村振兴资金政策专栏
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文〔2020〕24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16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
请各县(市、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补助资金安排及明细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