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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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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财文〔2020〕28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35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
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并于2020年1月30日前将绩效目标上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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