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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项)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文〔2020〕65号
市城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20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区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专项)80万元(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支持培养工作。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15日内送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0年遴选支持培养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资金安排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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