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财文〔2020〕6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校园足球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38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校园足球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同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该资金列2020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精神,请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结合实际需要实施具体项目。
二、对于确实需要且有条件开展的项目,请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列决算。
三、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市审核或备案。
四、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将适时收回年内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
附件1-5: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校园足球资金安排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