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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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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汕财文〔2020〕74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237号)的学生人数和市教育局来函申请,按照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省市分担比例,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此款资金收入列2020年“110030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教育”相关项。请及时拨付相关资金。
附件:号关于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市级资金安排表 .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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