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文〔2020〕100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148号)和市教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清算下达你单位、县(市、区)中职学生资助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科目。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教〔2020〕81号文,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请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督,保证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中职教育学生免学费清算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