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财政局 > 专题 > 乡村振兴资金政策专栏
关于下达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文〔2020〕104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156号)和市文广旅体局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资金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