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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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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汕财文〔2020〕134号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57号),经申报单位申请、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及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第八十一期)同意,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万元(详见附件),此款列2020年“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附件: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安排明细表.xls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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