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预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清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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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财综〔2020〕7号
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清算)的通知》(粤财综〔2019〕84号),现预下达你单位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2018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清算(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020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请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执行进 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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