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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汕财综〔2019〕11号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综〔2019〕46号),现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万元,用于2017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清算(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019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请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附件:
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汕尾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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