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检〔2020〕2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关于对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发现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汕巡发〔2020〕10号)和《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单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汕财监〔2020〕4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自2021年1月4日起,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进行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进驻时间另行通知。
在检查组进驻之前,请你单位按照资料清单做好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现场检查开始时提交检查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其他资料的,请你单位按照其要求及时提供。届时,请予以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指定1名财务主要负责人和1名具体经办人负责联络工作,相关人员信息填报《联络表》(附件4)于12月28日报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邮箱。
检查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联系人:陈士辉 李诚斌 王坤杰
联系电话:3320067 邮箱:swczjdb@163.com
附件1: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对象及小组成员名单.xlsx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