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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5 09:50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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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尾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4年汕尾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envoykitchen.com/swczj)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汕尾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加强联动,不断在主动公开力度、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水平、监督指导效能上下功夫,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功能,以高质量公开助力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立足财政主责主业,聚焦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财政动态等方面,强化对部门预决算、直达资金分配、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领域信息的公开,持续加强对汕尾财政工作动态和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立足局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发布主平台,集结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形成内外联动、整体发声的矩阵效应,及时传递重大财政政策和重要财政工作信息。2024年,汕尾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政府信息25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847条、财政要闻223条,局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近21万次。

  (二)加强制度执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规范办理,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2024年市财政局收到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2件,撤销申请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回复、未办理等现象。其中15件在5个工作日内即办结,办理效率提升明显,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局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及时调整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结合市财政局职能工作实际情况,强化网站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二是持续加大“汕尾财政”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超200条,浏览量达8万余次,订阅用户数量稳步增长。

  (四)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

  一是进一步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市财政局围绕减税降费、民生重点关注、涉企和个人财政政策信息,利用图片、音频、视频、媒体解读等方式,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0条。用心办好网友留言11条,围绕常见问题发布财政知识库信息42条,网民留言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通过局门户网站开展2次意见建议征集、收到意见41条,为全局政策文件制订等工作提供重要民意参考。二是加强公开平台维护管理,每季度开展局门户网站自查,对发布信息链接可用情况、信息内容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门户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撤销申请)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等。

  改进情况:2025年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立足财政职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一是以重点信息突出、结构层次分明、信息获取便捷为原则,完善局门户网站公开栏目,通过撤、并、改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二是顺应“微时代”的微传播、快传播特点,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财政政策,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或图片,增强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汕尾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点击下载:汕尾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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