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2021年度汕尾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申报项目审定意见》,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资金共16.5万元。拟资助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参与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4项(见附件)。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swzjbzhk@163.c0m。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8日(10天)。
联系人:赵伟林 3360599。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州街道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021年汕尾市市级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金拟资助项目分配表.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